詩文薈萃
剖白內心世界
Pages
熱門文章
-
假如未曾擁有過 何須念記﹖ 假如未曾動過真心 何必傷心﹖ 假如沒有在乎過 何必抱怨﹖ 將心底的話盡告訴你 心中豁然開朗 舊事已過 舊情己逝 從此不再被前事羈絆
-
假如時間能回到十年前, 我想, 我想改變甚麼? 十年前, 我們有說有笑, 懷念那段時光, 如能回到那時, 我不會請你幫忙。 十年前, 若不是我的自以為是, 今天, 我想不會失去你。 十年前, 如果我不是想修補我們的關係, 不去見你, 不去找你,...
-
十年裏 不時懷疑 不時懷念 不時追悔 捨不得 放不開 留不住 終須放手 有些籠牢 總有釋放的一天 但 心之籠牢 何時可獲釋?
-
若說情愛永遠像枷鎖 我卻願意套上這枷鎖 傻傻的我 只有回憶從前的你 從前一切 如夢似真 如今 縱使不能得知你的消息 仍眷念從前 你決絕的離別 讓人心碎 讓人心痛 痛滲入心坎裡 每當夜闌人靜 也會暗自垂淚 敢問: 眼淚何時能流光? 心不會再為你的無情而痛?
-
人世間 種種的傳言 人人爾虞我詐 逼得要說出謊言 謊言 有美 有醜 善意的謊言 大抵可讓人舒懷 可是 世人偏愛說出醜陋的謊言 用真實之劍 劈開這醜陋的謊言 發現 真實原來也是另一種醜陋 可悲 可恨
Monday, December 1, 2025
Sunday, October 12, 2025
Wednesday, September 24, 2025
Tuesday, September 23, 2025
Monday, September 22, 2025
Monday, September 15, 2025
還世人一個真相:藝人于朦朧之死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太子妃升職記》男星于朦朧於九月十一日墮樓身亡,年僅37歲。
他的死,有太多太多的疑點:
他生前表示自己曾在高空墮下,致使他畏高,一個畏高的人,怎會墮樓身亡?而且凌晨二時半反鎖在房內休息,他恐懼甚麼?由二時半到六時,中間四小時那班朋友在幹甚麼?沒人留意他不見了?更何況事發地點在五樓還是六樓,一般來說,一個決心自殺的人,都會去較高樓層吧?五樓或六樓墮下未必會死的。而且是去朋友家自殺,以他這樣溫暖的性格,會這樣帶給他人麻煩嗎?
有片段流出,他死前撕心裂肺的說過,我從小到大受你委屈,我死了就不用受你委屈,似乎帶風向讓人認為他是自殺的,很奇怪。
有相片指出,他是被人扔下去的,大家可以找找各大UTUBER的片段。
他死前有兩隻勞力士手錶,一個決心求死的人,口袋裏還會收藏名貴物品?
他墮樓後,有疑似朋友的人不是報警,而是用衣服蓋着于的臉,這是甚麼行為?按照常理,都是看看朋友有沒有生命氣息,然後立即報警,為何會先用衣服蓋臉呢?
事件發生後,跟他聚會的友人名單都沒有公佈,網上流傳的有方勵、導演程青松、藝人高泰宇、藝人宋伊人、編劇極光光等,這批人究竟為何要引于到上址?是否是一個預先設好的局?有視頻流出于生前曾被灌酒,也有消息指他曾被注射毒品,總之眾說紛紜,他的死因沒有一個確切的說法。
娛樂圈就是一個大染缸,表面光線亮麗,內裏潛規則可能特別多,我們小市民未必可以知道藝人背後的章酸。所以奉勸一些有理想或發明星夢的年輕小伙子,要三思而後行,畢竟這一個行業不是空有理想便能發光發亮,還要配合天時、地利、人和,沒有背景或抵受不了當中潛規則的人,奉勸不要入行。
于朦朧有他的志氣,盛傳他不肯向某些人屈服,才換來之前被雪藏的境地,也可能導致他今天無故身亡的原因,但逝者已矣,真相何時或能否浮出水面,依然是未知之數。望于生能安息,去一個快樂的國度,做一個開心快活人。
Thursday, September 11, 2025
食人制度下的犧牲品:天水圍母子墮樓身亡
有人疑似講大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KOyJdGAVuQ
天水圍天恩邨母子四月及七月墮樓身亡,有指他們接獲房署「遷出通知書」,精神大受困擾,故決定墮樓身亡。
傳聞有指他們於2012年買地,現在市值70萬。二人其實有精神病,他們理應不能投身社會工作,哪來的錢買地呢?房署有沒有認真作出調查?例如家訪,有沒有實質去檢視過二人的生活狀況?有沒有找到鄧生的銀行戶口是真的有錢?
鄧小姐知道爸爸迫鄧生買地,為何當年不報警?況且簽合約理應要有見證人,當年的見證人是誰?鄧生的精神狀態是否適合簽買地的合約呢?他簽合約時有沒有醫生在場能證明他的精神狀態是適合簽約呢?
有指鄧生有兩塊土地,賣了也只有四十多萬,為何會貶值呢?當年他以五十萬買地的,土地貶值其實很奇怪。鄧生賣了地,但他的戶口有沒有這筆錢?鄧母、鄧生生前誓神劈願說不知道有這件事,房署有沒有調查呢筆資產呢?
房署的回應也疑似有說謊之嫌,事實上是鄧母死了才有社工幫手,而這個社工是明愛,說早已有社工幫忙根本不是實情。為何有人說早已有社工接手呢?這是否想卸責呢?
在上訴期間,有人指出委員會有人明言不可以因為鄧母、鄧生有精神病而放生他們,究竟上訴委員會有沒有人說出這種話?有沒有錄影片段或會議記錄可以證明這一點?另外,委員會無視青山醫院醫生兩封證明信,根本是否一早已有立場不相信鄧母與鄧生有精神病?
母親遺書稱「好辛苦」,分明就是因為房署迫遷的事,一間屋不只是一個「瓦遮頭」,而是這兩母子唯一而熟悉的居所。對一個正常人來說,去一個新的地方都有憂慮,何況他們有精神病?沒錯,你程序上可能是對,但你體恤他們繼續居住,為何又要每隔一個星期再寄信要有遷出?鄧小姐要求信件不要直接寄給鄧母,職員都不答允,制度的僵化、人性的冷漠可見一班!而這種食人的制度,間接促使鄧母、鄧生要以血來控訴!羅署長、何局長、黃律師,你們有意無意間間接殺死了這二人,你們的良知何在?你們有人性嗎?還說「情理兼備」?你們若是「情理兼備」,事情理應不會發生!